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i注册需提交材料

2008-12-23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领取);

3、加盖个人独资企业公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在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6、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此项许可须年检。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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