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注册需提交材料

2008-12-23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此项许可须年检。年检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9条。

专业高效服务,为您节省时间,我们提高专业深圳工商代理及深圳注册公司服务
© 2005-2009 深圳市申大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严禁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