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2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申请书内填写);
(五)、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六)、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及新任法定代表人身证明(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