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重要提示:

2008-12-22
1、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先向深圳市环保局申报,凭其回执再向我局报送材料;市环保局会将对环境影响的批复文件直接转送我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原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复印的印章。

3、投资者应提供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并对所报批的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

4、审批人员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妥之处,有权要求投资者出具说明、补报、重报、修改或出示、提交有关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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