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探索开征生态补偿税

首页 | 最新法规 | 详细
2007-12-18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10日表示,我国将探索开征生态补偿税,根据跨区域生态补偿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将中央的生态补偿税税金全部用于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地区的转移支付。

杜鹰在《财经》年会“2008:预测与战略”发表书面讲话称,我国将建立资源补偿和生态环境补偿两大机制。加快资源税费改革,增加对资源输出地的补偿力度,并探索开征生态补偿税。

他指出,应积极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加快建立起真正体现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有利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打破地区封锁和贸易壁垒,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

专业高效服务,为您节省时间,我们提高专业深圳工商代理及深圳注册公司服务
© 2005-2009 深圳市申大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严禁复制